新闻资讯OUR NEWS

追求卓越、创造价值、成就客户、只为天更蓝、水更绿。

两个企业合并后,原来的环评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5-09人气:97

网友问:

两个企业合并后,原来的环评是否有效?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企业合并等企业经营主体变更情况发生后,原有规划和建设项目未发生改变的,一般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严格落实已有的环评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欢迎更多网友关心、支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全部

网友评论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

美国网友
北京万源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3521823582

微信咨询
北京万源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