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新《处罚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处罚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具体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新《处罚办法》是对2010年出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
为加强对环评单位从业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情况监督,有效促进环评质量的提高,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常态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核三司)与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最近一批抽取的环评文件复核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沟通会上,中心介绍了本批次复核结果整体情况、分省情况等。与会人员就抽取的各环评文…
从2020年开始时间跨度两年之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宣告全面完成,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反馈问责情况正式对外公开。经汇总分析,本轮督察同步移交了158个责任追究问题,累计追责问责3000余人,打击力度空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一自2016年开始的全国范围监管活动,仍持续体现着国家层面推进环保治理的决心,并借助通报批评、问责追踪等…
皖亳环罚〔2023〕19号近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伪造监测数据,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十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三万六千元。详情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亳环罚〔2023〕19号安徽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题:从事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能否从事环评编制工作内容:您好!请教一下,广东省内的环保咨询单位,如果在广东省内某个区域(市或区)从事技术评估工作,能否在广东省内其他区域从事环评编制工作?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望回复,非常感谢。答复:您好,环评编制单位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谢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