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部长突击检查、发布典型案例之后,又一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也宣判了。
5月25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五十万元,同时还被没收违法所得。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5月29日,是生态环境部每月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通报的第一项近期重点工作进展,就是“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 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通报称,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锦华环保”)环评造假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 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没收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 之所以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是因为上述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虚假环评文件,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刘友宾指出,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 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刘友宾说,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未来,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 第一,加强环评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指导各地实施靶向监管,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 第三,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也是在今年的“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行动中,生态环境部通报的第一起司法案件。 《中国环境报》报道称,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时就提到,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第三方环保服务范围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监测与污染检测、技术咨询等领域,严厉打击环评造假问题显而易见。 事实上,在5月29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记者提问,生态环境部在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和打击监测弄虚作假方面有什么考虑? 对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表示,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监测数据质量,“我们始终强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还将持续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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