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气导则主编人,比较有权威,曾对此进行过专门回复,当然当时给的措辞是建议,建议,建议哦,当时部里面应该是还没有定论。
3、再看看部评估中心公开的回复
4、为什么排放源变化就要重新评级—我的浅显理解
①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合并到原有排气筒,使得排气筒风量变大了,相比现有工程污染物而言,风速的扩大,更加有利于排放了,这是减少了现有工程污染物环境影响。
②现有工程的环境影响已经在现状监测中进行了体现,如果按照合并后的排气筒参数重新计算,就会导则叠加了两次现有工程的环境影响,逻辑上不合理。
4.2 我个人的理解:排放源→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是将排放源的参数和其他参数输入到AERSCREEN模型中,模型通过计算算出最大落地浓度后,我们根据质量标准算出占标率的。也就是说,一个排放源算一个评价等级,多源项目,取最高等级作为项目评价等级。排气筒合并后,该排放源的风量和污染物排放速率都发生了变化,最大落地浓度点的位置,落地浓度等都会变化。
一个排放源算一个评价等级,你就不能人为的把一个排放源劈开,污染物排放速率只取扩建项目的,而风量却用合并后的(你为啥风量不只用扩建项目的?如果风量和污染物排放速率都只用扩建项目的,你会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跟你这个风量和排放速率在数量是不对应的)。
举例说明: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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