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事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能否从事环评编制工作
内容:您好!请教一下,广东省内的环保咨询单位,如果在广东省内某个区域(市或区)从事技术评估工作,能否在广东省内其他区域从事环评编制工作?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望回复,非常感谢。
第九条 编制单位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前款规定的单位中,下列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或者由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 (三)由本款前两项中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四)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单位; (五)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六)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的出资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本条第一款规定单位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临时机构,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主题:医疗机构使用含氯消毒剂,是否需要做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内容:您好。医疗机构污水站采用含氯消毒剂的(如次氯酸钠、二氧化氯),其氯气产生量极少(验收检测中一般未检出),但医疗机构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列明氯气的标准限值。那么请问是否需要考虑氯气作为影响评价因子,以及是否需要设置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主题:环评单位关于扩建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排放至雨水管网的咨询
内容:您好!我是环评编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现就某扩建项目的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放问题向您咨询。根据我们的了解,该项目的浓水不含生产、加工工艺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仅含一定浓度的矿物盐等杂质,水质较为清洁。因此,我们拟将浓水排入雨水管网。在此,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本项目浓水排放至雨水管网的行为是否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表1的注8所描述的情况?即“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A”。您的回复将对我们的项目实施和环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答复:您好!若该股浓水为自来水制备产生的纯水,且制备过程未添加化学药剂,不含生产、加工工艺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可根据《环境影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1注8情形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主题:危险废物标签数字识别码与二维码
内容: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第5.1.3点要求,危险废物标签宜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该条款规定二维码为“宜”设施,那么标签上的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是否强制要求粘贴?目前我单位目前没有危险废物电子地磅及打印机等信息系统,如果是强制粘贴,是否意味着需要将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的二维码打印出来再贴到危险废物包装物上?谢谢答复:您好!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5.3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标签中的二维码部分,可与标签一同制作,也可以单独制作后固定于危险废物标签相应位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根据新修改的国家固废名录中关于“900-047-49 ”的定义“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 是否可以认为实验室中使用的药剂包装瓶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就可以不作为危废处理,而是按一般固废管理办法处理?
答复: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沾染了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包装物,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或达到其他物质管理标准的,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主题:关于临时暂存点设置识别标志问题
内容:请问企业生产车间临时暂存点(尤其是学校实验室暂存点)是否需要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
答复:你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G18597)3.8明确了贮存点定义,即HJ 1259 规定的纳入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的,用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专门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设置于生产线附近,用于暂时贮存以便于中转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场所。4.6规定,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落实有关标准要求。
主题: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类别判断
内容: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应编制报告表;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应编制报告书。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城镇污水的定义是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因此,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时有的允许一定量的符合排入要求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排入。因此,特向贵局咨询:日处理5万吨且允许一定量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排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需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主题:涂料制造行业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确定问题
内容:您好!关于一家水性涂料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企业属于涂料制造行业,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有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排放,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制造》中表3只有对监测指标苯做出监测频次要求,按照半年监测一次,那想咨询一下,表3中没有涉及的其他污染因子(如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等)的监测频次是参考表3的要求半年一次,还是参考HJ819要求一年一次呢。5.5 其他要求
5.5.1 除表1~表3中的污染物指标外,5.5.1.1和5.5.1.2中的污染物指标也应纳入监测指标范围,并参照表1~表3和HJ 819确定监测频次。
5.5.1.1 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仅限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 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定实际排放的,在相关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5.5.2 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HJ 819中的确定原则提高监测频次。
5.5.3 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 HJ 819 执行。
5.5.4 监测方案的描述、变更按照 HJ 819 执行。
主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环评由地级市局批,目前已过环保验收)是为另一企业配套设施,因此豁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该企业必须要求填埋场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那么填埋场是否可直接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答复:您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主管部门认定的生活垃圾填场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豁免资质后,可依法接收处置满足豁免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单位若需申请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可登录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40060Q2440113003001获取办理指南和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主题:环评咨询
内容:有一凹版印刷厂,当前配套的有机废气末端治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吸附,现拟引进“热氮气脱附+冷凝回收”技术,对厂内产生的饱和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再利用,对溶剂进行回收。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39-49”,因此在厂内产生的饱和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再利用,是否需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编制环评报告表?
答复:您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01项“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要求应编制环评报告表。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主题:柔性屏的固废属性判定
内容:1、各位领导好, OLED显示器件不含芯片的柔性屏,主要成分是有机发光材料,不含玻璃,请问是否属于一般固废?2、新危废台账上的仓库编码和产废设施编码使用排污许可证上的还是危废管理计划上的编号?
答复:您好,问题依次回复如下:1、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规定,设施编码填写的是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若无编码,则根据 HJ 608 进行编码并填写。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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