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环评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为坚决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效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省厅常态化组织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
答复: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撤销行政许可须满足第六十九条规定条件。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内容:能否解读一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未贴标志,重罚10-100万!《固废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
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伪造监测数据……为巩固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强化执法力度,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布一批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伪造监测数据,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人被判刑2021年8月31日,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
问题:请问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中对该方法的检出限规定:”当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144m3时,方法检出限为7μg/m3。“该检出限是规定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集24h环境空气条件下得到的,但标准未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检出限值。若无组织排放中只采集1h,是否可根据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