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现对2023年天津市第一季度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天津市某涂装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截图)近日,有地方反映,一些不明组织和个人自称受生态环境部授权委托,到地方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策划、评估、考察核实及资料审查等相关活动。在此,我们郑重声明:我部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上述活动。请各地方和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我部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均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是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在适用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两方面。一、“一事不二罚”仅限缩于“罚款”类行政处罚在我国,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但《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8…
问题:您好,根据HJ693-2014标准中的规定,一氧化氮检出限是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检出限是3毫克/立方米。根据标准10.1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氮氧化物的浓度。我想请问下,如果在实测过程中,一氧化氮是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化物是2毫克/立方米,那么二氧化氮还参与到计算当中吗?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
编者按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点评说法,在做好环保总监法治教育的同时,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法律条文